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
纪胜利
“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后,作为人民法官,我深知责任在肩上、天平在心中,只有心怀对法治的信仰,守护公平正义,捍卫司法权威,才能不负胸前的法徽、鲜红的党旗和人民的期盼。”10月18日,纪胜利与同事们一起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后,表情坚毅地说道。
44岁的纪胜利,大学毕业后便投身基层法院工作。2021年7月,在审判部门深耕十余年的他转战执行工作,现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指挥中心主任。
刚上任,他就承办了一起腾退房屋执行案件。“那也算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执行工作的‘凶险’。”纪胜利笑言道。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本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男方殴打、威胁女方,加速了矛盾激化。于是,女方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裁定男方应按期搬离所居住的女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
“那次上门,被执行人抵触情绪非常大,拎着煤气罐扬言要同归于尽。”纪胜利回忆说,“我就告诉他,你可要想清楚,跟我同归于尽,我还能算个因公牺牲,但你怎么办?你的父母孩子怎么办?”
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纪胜利一边倾听一边劝解,最终,被执行人放下执念,同意配合执行工作,收拾好行李搬离居所。
“强制腾房是执行案件中难度较大的一类执行工作,并不是都这样的顺利,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很关键。”纪胜利说,执行工作中的查人、找物、财产变现遇到的难,可以用体力、脑力去克服,而把握好强制执行的度,还需要有“心力”。
今年1月,纪胜利承办了一起腾退房屋案件。被执行人是夫妻俩,因2016年向银行借贷30万元做生意,但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最终被银行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夫妻二人连本带息需偿还4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未履行法定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调查,被执行人除了一套房产外,并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被执行人承诺愿意自行变卖房产履行还款义务。但因被执行人长期未履行承诺,他们的房产被网络司法拍卖,需要其腾退房屋。
3月10日,纪胜利带领执行团队干警,第一次上门张贴腾退房屋公告,可被执行人不仅避而不见,转头还撕毁了公告。纪胜利不急不躁,十天内上门贴了三次公告。
“多上门一次,多倾听一会,哪怕不被理解,哪怕是挨骂,我也要跟被执行人把法律规定讲清楚,把后果说明白。对我来说就是多跑几趟,多费点口舌的事,但对当事人来说,解开他们的心结更重要,要让他们从心里正视和接受法律的裁决。”纪胜利说。经过多次上门,耐心劝解,这起案件在未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下得以清腾。
“基层法院的案件大多很琐碎,这就需要法官更耐心一些、更细致一些,提前一步把工作做扎实。”这是纪胜利对自己的要求。
在长安区法院工作11年来,纪胜利个人承办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达5000余件。近年来,他累计撰写了30余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其中荣获国家级以上奖项9篇,连续多年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从普通法官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再到陕西法院系统唯一一名“双百政法英模”,荣誉见证了纪胜利的付出和努力。
他说:“每个人都可能是司法进程中的一颗螺丝钉,只有把本职工作做好了,司法事业才能更好更快地向前推进。”
来源:西部法制报
编辑:汪 晴(202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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