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建文教授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讲解。王建文教授阐释了《公司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和鲜明特色,解读了《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公司法》修订对政府工作的影响,并就充分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公司正义和竞争秩序、利用政策红利和防范市场风险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会议指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治保障。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建文教授深耕商法、公司法及营商环境、企业合规研究,任南京大学竞争政策与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研究》首席专家,获2020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当年唯一)、第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2013年)等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专著及专著型系列教材三十余部。
王建文教授先后担任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第一届、第二届)、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第一届、第二届)、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第二届、第三届)等社会职务。2018年以来,王建文教授持续承担江苏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及各地政府委托的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研究报告多次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研究成果获省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专题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编辑:韦梦玉(2022级)
责编:孙嘉艺(2021级)孟怡杉(2021级)
校对:康亦娇(2022级)
审核:周建利王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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