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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捐赠

如何向西北政法大学捐赠

  • 来源: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 发布者:校友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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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项目说明

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平台设立的捐赠项目共有9个专项。


任何捐赠人均可向基金会就捐赠项目设立事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次性捐赠3万元(含本数)以上或累计捐赠1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捐赠人,可以在基金会公布的预设项目之外,签订捐赠协议,提出设立专门、独立的捐赠项目,在合法合理且符合基金会设立宗旨的前提下,经与基金会协商确认后实施。

捐赠模式说明

【非限定使用捐赠】

捐赠人向基金会捐赠资金时,无任何附加使用条件,基金会根据对应项目设立的宗旨和基金的年度捐赠与资金沉淀情况,会同学校项目执行部门,确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限定使用捐赠】

捐赠人向基金会捐赠的有附加使用条件的资金,基金会和捐赠人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认资金使用的附加条件,附加条件不得违背基金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章程等,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基金会应严格遵循已经确认的附加使用条件使用捐赠资金。

限定使用捐赠的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无保留本金捐赠】

捐赠人向基金会捐赠资金,不做任何数额的基金保本要求,基金会可以按照计划使用捐赠资金的部分或全部,用完为止。

【保留本金捐赠】

捐赠人向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以上数额的资金作为本金,在约定期限内,基金会只能使用该项捐赠款的理财收益或者存款孳息,而不能使用指定保留的本金。

保留本金捐赠的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捐赠人权利等

1、应捐赠人要求,基金会应为捐赠人开具捐赠收据或捐赠发票。捐赠1000元(含本数)以上的个人,需开具捐赠发票的,应与基金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单位捐赠人需开具捐赠发票的,无论捐赠数额大小,均应与基金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基金会开具捐赠发票的“票面捐赠人”只能和实际捐赠人一致。

2、捐赠人有通过基金会官方信息渠道知情基金使用情况的权利。

3、一次性捐赠3万元(含本数)以上或累计捐赠1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捐赠人,可享受以下权利:

1)根据捐赠者意愿对捐赠项目进行冠名或署名。冠名的捐赠项目,捐赠人实际捐赠的数额应保证该项目一个完整周期的运行。涓流基金、校友林认养、楼堂馆室等命名、桌椅认捐、图书认捐等项目适用其单项规定。

2)捐赠人可以对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经与基金会协商确认后遵照实施。

3)捐赠人可以在基金会公布的预设项目之外,提出设立专门、独立的捐赠项目,在合法合理且符合基金会设立宗旨的前提下,经与基金会协商确认后实施。

4、捐赠人认捐校友林、命名捐赠、认捐桌椅、捐赠图书等,在对应的标的上,均有取得公开署名的权利。

1、基金会向所有捐赠者出具电子版捐赠证书;应捐赠人要求,基金会可以为捐赠金额100元以上的捐赠人出具并邮寄纸质捐赠证书;基金会为捐赠数额1000元以上的捐赠人赠送专属荣誉纪念品并附带证书。

2、基金会定期邀请重要捐赠人以嘉宾的身份参加学校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节日庆典、校庆典礼等重大活动,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捐赠人举办专题讲座或分享会、担任学生实务导师等,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设立实习实训基地等。

3、基金会定期召开表彰大会,评选并颁发荣誉校友、西法大爱心校友、西法大爱心捐赠人、西法大爱心捐赠单位等荣誉证书和奖牌。

4、基金会通过西北政法大学、基金会、校友会及其相关媒体平台,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捐赠人的爱心事迹。

5、适应基金会慈善事业发展,采用其他必要的、创新的方式向捐赠人致谢。

1、扫码随时捐爱心

(捐赠爱心时请备注捐赠人信息)

2银行汇款捐赠

单位名称: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号:53610000MJY4411657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

电话号码:029-8818283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长安街支行

号:129910361010606

3、联系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捐赠。

孙学龙13152097175

李永宁13038580036

周建利13991933833

4、关注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注册校友信息并在捐赠平台实施捐赠。


西北政法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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