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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顺利开班

    • 来源:培训中心
    • 发布者:培训中心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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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日上午,经过前期精心的准备,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班在榆林市顺利开班。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贺胜利,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律师学院副院长、培训中心副主任曹越,以及榆林检察系统60余名学员共同出席了开班典礼。典礼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宣教科负责人闫敏主持。

    曹越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对培训班的顺利举行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大家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讲话中,他对西北政法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师资力量做了祥细的介绍,同时他表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我校举办此次案件管理业务培训班体现了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是榆林市人民检院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们西北政法大学的支持和信任。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始终脚踏实地,扎根西北、服务边疆和少数民族,现已成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成为了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本次培训,我们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准备,有信心也有决心办好这次培训。最后,他预祝本次培训班圆满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贺胜利做了培训动员讲话。他首先阐述了本次培训的重大意义,指出本次培训是在“四大检察”进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时期,检察工作大局对案管工作提出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背景下。市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针对当前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决定举办的,对推进全市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同时对此次培训提出了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本次培训的重要性。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学风学纪,以饱满的热情、专心致志地学习,力求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二是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要争当学以致用的模范,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使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以此次培训为起点,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进步的热潮,各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办案程序监管、办案实体监管、统计数据监管、有效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司法办案、服务诉讼参与人、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提升新时代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力量。最后他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学习愉快!

    开班典礼开始前,与会人员进行了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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