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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学科建设会议系列】关于学科、课程、教材建设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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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1月16日学院成立以来,学院在各位领导的带领下成果斐然,作为学院的一员感到非常自豪。
  我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立足西部、建设边疆、服务国家、贡献社会的传统,在这样传统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院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中在稳定西部和国家反恐怖主义方面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 ,成为“中国智库索引”(CTTI)的共建共享单位,多位老师获得国家社科项目立项,首批反恐方面博士顺利毕业等等。
  我在进入学校的两年间,经过从单纯的民族宗教研究院教师到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成立后教学、科研方向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使我思考了未来自己的科研方向,作为学院的一员,更使我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从自身学科背景出发,思考了有关学院建设的很多方面。
  一、学科建设方面
  我校一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学术研究。我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后不久成立,着力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反恐怖主义方向的法学人才,体现了学校为国家现实需求服务的宗旨在学科建设方面,我认为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应当坚持立足西北地区的原则,以培养实用性人才为主。这主要是由于反恐怖主义方向是一门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和实用性的学科。
  首先,反恐怖主义方向不同于其他基础学科,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培养的人才除少部分会继续深造、从事理论性研究外,大部分多会进入实践部门工作,如司法与执法部门、民族宗教部门、基层社会工作部门等,因此,在学科建设工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走向等因素。形成实践为主的学科建设目标与方向。其次,我校从陕北公学时期就以培养服务西北的人才为己任,在学院成立之前,校内就有大批教师聚焦西部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并获得诸多成果。那么我院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应当依托校内前期研究优势,抓住学校地处西北地区的区位优势,建立以西北为主的学科方向定位。
  二、课程建设方面
  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贯彻本、硕、博一体的人才培养方式。
  我院本科生培养阶段设置法学专业反恐怖主义方向,培养同时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反恐怖主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学院设立了恐怖主义问题概论、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概论、恐怖犯罪专案侦查、恐怖主义防范与处置、反恐情报信息、中国民族学概论、宗教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新疆历史与现状、恐怖犯罪经典案例评析、国际反恐与合作、反恐与金融犯罪等。
  首先,反恐怖主义法方向是针对国内反恐形势开设的学科,反恐怖工作并不仅仅是对恐怖活动的打击,更重要的是通过大量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恐怖活动的防范和预警,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广泛。引起我国恐怖主义活动的根源多为民族、宗教问题,因此与之相关的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课程在本科生课程设置时也必须开设,从学院现有的本科生课程安排中,这类学科数量较少。
  反恐怖主义法学是研究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和法律现象的学科,因此本科生课程应当入校初期集中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军事法等法律基础学科。其次,我认为本科生年龄较小,学习目的不明确,并且我院部分学生为调剂生,他们自身对反恐法方向没有了解,初入校时应当引导他们对一门学科的兴趣非常必要,因此,民族、宗教类学科应与法律等学科同时开设,数量应当相当。另外,学院应当考虑学生的毕业后方向。在本科阶段后两年。根据考研、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开设一些专业方向类课程。
  我院硕士生培养阶段,在法学和非法学两个类型法硕当中设置反恐怖主义方向,学习期限分别为2年、3年。在与不同学制硕士生接触过程中,我认为学习期限为两年的法硕,由于学习时间较短,对理论性知识掌握不足,对这类学生的课程,应当多设置应用型课程,理论课程适当减少。学习时间较长的学硕,今后从事科研类工作可能性较大,应当多开设理论性课程。
  其次,应当结合学科特色,在本硕阶段课程授课中应当强调学生的实践性。一是强调课堂互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民族关系、民族问题成因;二是压缩课堂学时,鼓励学生到民族地区实地调研,让学生在调研中思考并形成感性认识。
  三、教材建设方面
  反恐怖主义法学作为一门交叉性、边缘性的新兴学科。我院反恐怖主义法学教材应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和反恐局势,编写符合地区特色的教材。教材内容应当涵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社会生活、政策方针、民族宗教、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及其一些对我国的影响进行全方位、对策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专题。在教材内容安排中,应当考虑学生接受能力,本科生教材多以普适性、基础性内容为主,非法律教材中适当加入与之相关的法律内容。硕士、博士阶段,主要以专题、案例等为教材编写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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