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在雁塔校区3510教室举办“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以法官的视角”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玉珍主讲,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致辞,讲座由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主持,学院师生代表60余人参加。
范九利对焦玉珍副院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目标,通过讲座平台的搭建,可以促进我校师生同业内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交流学习,获得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对行政法学院同学们的学业大有裨益,他预祝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焦玉珍结合自身在学生时期的实习经历以及参加工作后长期从事行政审判的实务经验,向在场师生分享了多个办案实例,探讨自己对于法官职业的认识。她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官作为基础理论与实际经验相融合的承载者,应当注意将所学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能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要善于反思,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综合考量案件带来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讲座的最后,她勉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多听多想,稳扎稳打,系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