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港召开的陕西高质量开放合作交流会精神,应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律政司等单位邀请,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院长刘亚军、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王莹莹等一行5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交流合作。
12月4日至6日,代表团先后访问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律政司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城市大学和香港信华教育国际集团,围绕2025年5月在陕召开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合作事宜,我校与香港特区在跨境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和跨境争端解决等领域合作契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多元协同合作机制,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引进香港涉外法治专家,开展涉外法治专题研究等合作领域开展座谈交流。代表团与各单位达成多项合作意向,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签署《学术合作备忘录》,与香港信华教育国际集团合作单位英国保诚集团、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签署《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授牌,推进在“一带一路”与“中国-中亚”背景下陕港法律交流合作高质量发展。
本次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交流合作是我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我校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创新合作,促进陕港法学教育和研究交叉融合、创新发展的务实举措。
(供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撰稿:王梦琳 审核:桑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