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赵馥洁:尊德性 道问学

  • 2023年05月05日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赵馥洁:尊德性 道问学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陆航 通讯员李志瑾)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绿树婆娑的北京大学校园,在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专门就“价值观”同青年学子进行交流。习近平总书记用“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的生动比喻,来形容青年养成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性。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

文化自信是文化主体在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对自己民族文化优势的坚定信任,对自己民族文化生命力的坚实信念,以及对自己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光明前景的坚强信心。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是中华民族发展、前进和强盛的最深厚的精神力量。五四青年节之际,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采访系统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价值理论的赵馥洁先生。赵馥洁先生1964年7月于西北政法学院哲学系毕业后留校,从事哲学教学。曾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任教。从1979年4月至今,一直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50年。在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中,赵馥洁从“价值原理”“学派取向”“范畴系列”“价值思维”四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究。他提出,中国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价值哲学,从而把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特征概括为: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道德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贯通。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的代表著作《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是一部有重要意义的学术专著,请问您为什么要从价值论的角度研究中国传统哲学?

赵馥洁: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实践的要求和真理标准讨论的深化,价值哲学研究在我国兴起。学术界发表了许多探讨价值文章和著作。

特别是北大中国哲学史专家张岱年先生发表了《中国古典哲学的价值论》(《学术研究》1985年第7期)、《中国哲学关于人生价值的思想》(《中国哲学史研究》1987年第1期)等论文。张岱年先生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价值论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并在在文章中,指出了中国古代有哪些主要的价值范畴。我受了这些文章和著作的启发,特别是张岱年先生的论文的直接启发,开始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价值论问题。通过研究,我觉得的价值问题是中国哲学里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以往的中哲史研究,未对这些思想予以关注,没有被重点开拓,从此我就明确地把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

我发表的第一篇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文章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观》。该文是为1987年11月在西安召开的“价值论与价值观念变革”学术研讨会提供的论文,会后收录于《价值和价值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中。之后,我相继发表了《价值论是儒家哲学的核心》(《哲学动态》1988年第8期)、《儒家哲学的价值论》(《人文杂志》1988年第3期) 、《儒家的价值目标论》(《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论<易传>的价值观》(《人文杂志》1989年第6期)等论文,展开了系统的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研究。1989年我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研究》,获准后了于1991年完成。《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就是这一课题的最终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提出西方哲学重视对价值原理问题的讨论,而中国哲学关注的是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价值。比较而言,为什么会形成这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或体系?它们的意义何在?彼此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

赵馥洁:我在《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中提出价值理论基本上包括两个层次(或两个部分)。一是价值原理,或叫价值的原理论,它探讨价值的本质、特性:分类:评价等一般性问题,重在解答人们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的多种多样价值的共同本质问题;二是价值规范理论,它研究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价值,在面临着许多价值对象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人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具体选择。

西方哲学比较重视的是价值原理问题的讨论,而中国哲学则不太关注价值原理,而是关注价值规范,也就是说,不重视讨论价值是什么,重在讨论怎样才有价值,重视现实生活中人的价值活动。以此而论,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论,原理论部分相对薄弱,而规范理论部分却十分丰富。

虽然,“可欲之谓善”、“不全不粹之不足为美”、“富有之谓大业,曰新之谓盛德”、“和为贵”等命题,都是对价值的一般本质的规定,在价值分类、价值评价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深湛的论点;对主体需要也有比较深入的探讨。但从总体上看,哲学家们的主要注意力似乎并不在此,而是着重论述在现实生活中人应该追求什么才有意义,应该怎样生活才有价值。因之,提出了如义利、德力、义生、德智、理欲、公私、群己、天人、真善美等等价值规范,进行分析、比较,确定选择方向。

重视价值规范这种现象与整个中国哲学不太着力于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考,而特别关注现实生活实际问题这种致思趋向有关。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曾提出中华民族价值观的演变呈现出三大特征,即:①价值观念演变的基点始终以人自身的价值为本位;②价值观的演变是以提高人的精神素质为主题,忽视物质财富、自然知识和科学技术等价值;③价值观念演变的结果是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群体凝聚力、维系了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当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您认为,我们民族价值观的演变会不会出现新的时代特征?

赵馥洁:价值观念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以人们的利益和需要为依据的,而人们的利益和需要,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所以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演变遵循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普遍的历史规律。同时,上层建筑内部其他因素的变化对价值观念也有影响。

价值观集中表现着主体对客体的主导和支配能力,即集中表现着人的主体性,价值观念的演变其实质是民族主体性的演变。中华民族的主体性在历史上经过了一个由强到弱再由弱到强的演变过程,宋以前是强化过程,宋至清是弱化过程,辛亥革命以后是复兴过程,并逐渐趋于强化。在这一历程中,中华民族价值观演变所表现主要特征是:

1.价值观念演变的基点始终以人自身的价值为本位。中华民族不执迷于宗教的彼岸价值,也不执着于物的价值。价值观演变历程上的每个环节都可视为对人的价值的某一侧面的探求和弘扬。因此中国人在近代以前没有发生过人的价值的失落。

2.价值观的演变的主题基本上是以提高人的精神素质特别是道德素质为主题,忽视物质财富价值、自然知识价值和科学技术价值。

3.价值观念演变的结果是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群体凝聚和民族生命力的维系。使民族永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其命维新”。

价值观念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演变遵循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普遍的历史规律。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当前,我们的历史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民族价值观必然会随着社会进步、历史发展,出现新的时代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相融通的特征,具体指什么?

赵馥洁:认识中国传统哲学的特征是文化自觉的内在要求,自五四以来,中国传统哲学之特质,许多学者都有论述,我通过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研究,也形成了对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新看法。我先后在《光明日报》《人文杂志》等报刊发表多篇文章阐述这些观点,有的还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我的观点概括而言就是:中国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价值哲学。“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相融通乃是中国传统哲学之基本特质。所谓“必然”原理指探讨存在本质、发展趋势、客观过程、必然规律的哲学理论,包括本体论、历史观、认识论、人性论等理论领域;所谓“应然”原则指论述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价值目标、价值理想的哲学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融合相贯通的。

“必然”(包括“实然”)原理与“应然”原则融会贯通,既是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提问方式,也是其理论建构的范式。与西方哲学的异隔性、分析性思维方式不同,中国哲学理论思维的突出特征是融合性、贯通性。无论是建构本体沦、认识论、历史观、人生论,还是建构其它哲学理论,都将其与价值论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也就是将“应然”的原则贯注于“必然”原理之各个论域,使价值与本体、价值与历史、价值与人生、价值与认识相融通。

一、本体存在与价值境界的融通

二、历史规律与价值追求的融通

三、认识过程与价值意蕴的融通

四、自然生命与道德价值的融通

上述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价值与本体、价值与历史、价值与认识、价值与生命相互关系的理论表明,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理论思维,乃是一种典型的融通性思维。正由于这 几个方面的融通,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价值类型 论中,也体现着各类型间相互蕴含、相互融通 的观点。儒家以善统真、美,凡是善的价值即是 真的、美的;道家以真统善、美,凡是真的价值即是善的、美的。虽然,儒家祟善,道家贵真,价值取向不同,但其融通真、善、美的思维路径则是相同的。所以说,“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融通,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特质。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对我们认知自我、认识社会、了解世界有哪些现实的指导意义?

赵馥洁:中国传统哲学这种“必然”与“应然”相融通融的特质有着其产生的深刻根源,它所蕴涵的思维经验和哲学智慧,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特征的突出优点是克服了价值与事实、“实然”与“应然”相割裂相对立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的多数哲人,几乎都赋予客观事实以价值意义,都赋予事实判断以价值含义。他们融通价值与事实的方法主要是将主体人的价值意识和价值因素如情感、意志、信念、理想、德性、情操、美感等等直接投射到客观事物之上,从而使主体与客体融合为一。如果说,西方哲学中的一些哲学家,是在承认事实客观性和肯定价值主观性的支点上将价值与事实分离开来的话,那么与西方哲学的异隔性、分析性思维方式不同,中国哲学在把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 的基点上将价值和事实相融合相贯通。中国传统哲学中没有“由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的所谓“休谟问题”!

二、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的重大意义是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人本宗旨。中国哲学没有孤立的宇宙本体探索,没有单纯的客观知识追求,也没有“怪力乱神”的宗教旨趣,实现人的价值是它的最高宗旨。其本体论并非以宇宙的本质为认识的根本目标,而是借“天道”以明“人道”;其认识论并非以认识的来源和规律为探讨的最终归宿,而是借“知行”以说“道德”;其方法论并非以世界的运动过程和规律为研究的至上兴趣,而是借“阴阳”以言“治平”;其历史观也并非以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思考的终极意义,而是借“理势”以论“至治”。

三、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的重要作用是锻铸了中国哲学的实践性品格。中国哲学形上之道、抽象之理、玄远之思等“必然”原理,固然都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和意义,但归根结底最终都服务于实现“应然”原则的实践活动。《易传・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形上的必然之道意义在于,指导人的“继之”、“成之”的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的目的即是实现应然之“善”。这种“继道为善”“成道为性”的理念,乃是中国哲学的突出优势。所以可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乃是“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相融通的经典命题。

中国传统哲学价值思维的融通性特征的最大的缺陷是将价值泛化,以“应然”遮蔽“实然”。即以价值存在掩盖客观事实甚至取代客观事实,以价值评价制约事实认知甚至代替事实认知。然而,这种价值思维的突出优势是追求价值与事实、“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中国社会科学网:作为张载及其“关学”研究的集大成者,请您结合“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价值内涵,谈谈您对当下大学教育的认识?对大学生自身价值定位的建议?

赵馥洁:在张载关学系统而丰厚的精神体系中,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的崇高使命意识是其纲领,“民胞物与”的宏伟价值理想是其核心。张载就是这样一位自觉实践着自己哲学使命和认真建构了自己哲学体系的真正哲学家。

一、所谓“为天地立心”, “人之心”就是“天地之心”。既然如此, 那么,“为天地立心”…的实质就是“立人”——“立人心”。 立人之心就是开发人的智慧, 升华人的道德, 使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达到与宇宙法则 (“天理”) 相统一的精神境界。从而使人成为天地之心。

二、所谓“为生民立命”, 就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做人的行为准则和人生价值目标。给人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就是说,可以给人一种精神境界, 人可以在其中“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

三、所谓“为往圣继绝学”,就是继承和发扬被异端思想所中衰了、中断了的儒家学说的基本精神。

四、所谓“为万世开太平”,就是为社会指出前进的方向,为人类指明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途径。

总之,“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名言,其含义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正确世界观,为民众确立合理人生观,为民族建立承传不绝的道统——文化观,为社会绘制万世太平蓝图——社会观。

“横渠四句”作为张载自觉的崇高哲学使命,也可以说是知识分子的共同使命和担当,至今对我们仍有深刻启示。

1.一个哲学工作者、一个理论工作者应具有优良素质,应肩负崇高使命。

2.一个知识分子应该有所担当,应该负使命,尽责任。

3.一个人应该有“人之为人”的高度自觉。

4.大学生应该有人之为人的高度自觉,应该有自觉的使命意识,应该有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的担当精神。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以传统格律诗的方式,对《庄子》进行了深刻、透彻、新颖的诠释,完成了《诗感庄子》这一极富哲学意蕴的诗集。请您谈谈对古体诗歌创作的感悟?

赵馥洁:自童年时,先君以《千家诗》启蒙以来,至今逾七十年。七十年间,与诗结缘,未尝一日离也。每于学业学术之暇,常耽于学诗学词之乐。

人以诗言志、抒情、说理,实乃人内在精神生命之感发也;人对诗之阅读、吟诵,写作,皆是诗对人内心世界之美化也。诗以人而提升境界,人以诗而美化精神。人创作诗,诗美化人,双向互动,循环往复,使人生与诗境共趋于真善美也。

静致斋诗稿乃余平生诗作之汇编也。所选之诗,其题材或绘人世之景、人间之态,或叙人物之品、人际之谊,或抒人伦之情、人生之感,其主题有对祖国大好河山的鉴赏,有对古代哲人精神境界的赞美,有对学术著作的题咏,有对学界交游的述怀,有对亲情友情的抒发,更有对人生形上姿态的追求。故七十多年来,其学其行,其游其遇,其情其志,其感其悟,皆在诗中有所吟咏。

诗感庄子是以中国传统诗的七律体式,感悟《庄子》一书的思想、观念和意境的组诗。是我于2008年3月至9月期间创作的,当时我因研究中国哲学史的需要而重读《庄子》,当我读到《天下篇》中庄子说他的思想不能用“庄语”---庄重而严肃的语言表达时,忽然悟到,庄子认为自己的哲学思想是超越逻辑语言的“思”,而这种“思”正是“诗思”“诗意”。于是就决定用诗来诠释、表达庄子的哲学。这正是我在《跋诗》中写的“庄语已难明道意,精华最好入诗弦”。大约用了半年多的时间,从阅读、构思,到写作、修改,我完成了这组诗的创作。“诗感庄子”组诗共35首,第一首为序诗,最后一首为跋诗。其间按庄子一书的目次顺序,每篇用一首诗感悟、诠释。全书33篇,写诗33首。这些诗力求用独特的方式、诗的语言,表达庄子的哲学思想。

中国社会科学网:请您谈谈自己的求学与治学经历。

赵馥洁:我1964年7月于西北政法大学哲学系毕业后留校,从事哲学教学。曾先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任教。从1979年4月至今,一直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我从事哲学教学与研究工作近50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前,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和研究;第二阶段是在1980年以后,转为从事中国哲学义的教学和研究。

我大半辈子就是读书、教书、写书,是一个典型的读书人。做学问必须平心静气,独立地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治学必须耐得寂寞。我在《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增订本后记中曾经说过:“学问乃寂寞之道,著书属寂寞之业。平生治学,创获无多;多年著述,乏善可陈,唯有一点,差可自许,聊以自慰,曰:耐得寂寞。”

我认为“寂寞之道”包含了三个要素,即静心、平心和乐心。人思考时心态要安,心情要静,才能思维。所谓“平心”就是要以平淡的态度看待名利和功利。而“乐心”是一个人处世的最高境界。我认为,一个人自己能够心态快乐,那就是学术研究当中寂寞之道的重要内涵。乐在其中,一个人才不会屈于任何外物,才不会受外在利益的诱惑,从而自得其乐。我们的学术研究成果如果能体现人类的一种真善美的价值,那么这样的成果当然有社会意义。把人类的事业与自己的人生价值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保持一种静心、平心和乐心。

相关新闻

  • 【中国社会科学网】法学教育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学术论坛暨《法学教育研究》第七届专题研讨会召开

    法学教育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学术论坛暨《法学教育研究》第七届专题研讨会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网乌鲁木齐讯(记者 陆航 通讯员 宋鸿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加快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9月23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学术论坛暨《法学教育研究》第七届专题研讨会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朝琦、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陈彤同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30余所高等院校,法律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百余人,围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学教育核心议题,聚焦如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论坛分为开幕式与颁奖仪式、主旨报告与主题报告、分论坛报告、总结与闭幕式几个环节。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彭无情教授主持开幕式,西北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宋觉研究员主持论坛主旨发言。 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以法治促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重大课题。陈彤在致辞中介绍,2023年8月,西北政法大学与新疆师范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新疆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开启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模式。法治建设最终要服务于中国实际,要基于中国实践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人才的价值在于实践。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以边疆治理为学科凝聚点,统筹多学科发展优势,推进哲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交叉融合,为新时代边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开启新时代教育强国新征程擘画了新的蓝图,也为我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马朝琦表示,本次专题研讨会旨在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基础研究,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办学治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不断探索挖掘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学教育的内在关联。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承红色基因。二是主动服务需求,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三是加强法学教育研究,推动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理念更新。 现代化国家必定是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走向法治化。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严存生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涅槃”的主旨报告中提出,法治与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国情、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法治道路必然不同。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这就决定了必须要走中国自己的法治道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我国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改革开放后,进一步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进程面临的重大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我们从中国法治实践出发,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基础研究。这既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也是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的体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一套全局性、系统性的规范体系,才能解决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面临的诸多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坤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其中《意见》是专门的体系化指导意见。《意见》将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一体化推进,为进一步推进法学院校治理体系变革、法学教育体系改革、法学理论革新指明了前进方向。法学院校是开展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当前,高校要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与中国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推进院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社会服务的统一,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二十余年来,法学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由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发展历程。只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支撑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和高层次的法治人才。同样,只有提升法学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夯实法学理论研究基础。 论坛第二单元主题发言,由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法学教育研究》常务副主编闫亚林,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汪怿主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泮伟江,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彭中礼,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冯卫国,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茹克娅·霍加,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攀,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士亚,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刘学文,分别做“法律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优化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视域下司法警校法学教学改革探析”“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衔接机制研究”“法学本科课程教学发生机制”“论数据法教学的三重思维体系构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境界、新思维与新方法”的主题报告。 合格的法治人才一定是牢牢掌握了基础理论、能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或从实践中生成理论的专业性人才。近年来,我国频繁深入参与国际事务,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和地位更加重要,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既关乎我国在国际经贸相关市场主体利益的维护,也关乎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捍卫。在分组讨论中,众多与会学者围绕如何更快更好地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熟悉中国国情又了解国际发展,坚持中国立场又具有国际视野,既能够对中国法治实践需求作出回应,又通晓国际规则、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运用国际法律规则推动全球治理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展开研讨。 本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主办,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和《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承办。

    2023-09-27
  • 【中国社会科学网】深入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深入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 通讯员 张佼)法治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4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研讨会。与会学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促进西北地区法学资源共建共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行交流与研讨。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书写了精彩的崭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并首次用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远战略考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如何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如何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成为与会学者研讨的焦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罗智勇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指针,法学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理论研究的第一阵地,是国家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第六巡回法庭将与西北政法大学继续坚持“互补共享、共同发展”原则,强调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交流协作,以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开展司法审判实践成果转化和司法课题研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拓宽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再上台阶。 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建立高水平法学理论体系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以研讨会的举办为契机,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凝聚共识、汲取力量,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要求、推进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共同谱写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是法学院校的工作重点。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表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使命自觉,在培养传承红色基因、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时代新人,推动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勇做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为法治中国建设和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西北政法大学将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实践要求,做到思想再统一、任务再聚焦、行动再发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 加强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是政法院校的神圣使命。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提出,我们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的研究。要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更好融合,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立足西北实际,开展有组织科研,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寿国,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史玉成,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分别在各自的主题报告中提出,法学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理论研究,深入学习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教育引导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努力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2023-05-03
  • 【中国社会科学网】“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高端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陆航实习记者钟雯轩)12月3日,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承办的“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高端论坛暨《法学教育研究》第六届专题研讨会在西安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育研究》主编范九利,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对外合作出版分社社长孙东育分别致辞。来自国内3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围绕“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的主题,就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院教育改革、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法治人才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等议题进行研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开启新时代教育强国新征程擘画了新的蓝图。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作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办学治校的根本,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法学教育体系高质量建设。他说,此次会议以“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为主题展开研讨,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创新方式,必将为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学教育是非常重要一环,法学教育肩负着为法治国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大使命,也是衡量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孙东育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大为新时期的法学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也给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切合了新发展方向,回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挑战。希望《法学教育研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能立足本土,着眼长远,笃定目标,知行合一,持续开拓进取,不断推出法学教育研究新成果,为新时期的法学教育打好理论基础,做好实践指导,能继续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更多的助力。 “在党领导人民探索法治新路、创造法治伟业的百年历程中,中国法治实践积累了大量有别于西方法学知识的经验、智慧,构成了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识资源。这些本土的自主性、原创性知识,迫切需要法学界对之进行学理提取、原理提纯、哲理提炼,构建起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法学学科推陈出新、迭代更新、交叉创新的步伐,构建起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与时俱进推进法学传统学科转型升级,立足本国实践推进法学新兴学科建设,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推进法学交叉学科建设,坚持胸怀天下推进涉外法学学科建设。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以“人才培养与教学风气——以北大法学院教改经验为例”为题,从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两种模式齐头并进,三种课堂综合发展,校内校外两个教学共同体并重等三方面切入,介绍了近年来北大法学院改革与创新的丰富经验和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作题为“大法治工作格局下的政法教育”的主旨发言,提出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深入在政治领域,国家和社会治理广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范畴,涉外法治深度牵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的背景之下,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应结合政治性要求,将新政法教育与专业化法学教育并行推进。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保民从智能信息技术与法学教育融合发展的背景出发,围绕“智能化时代背景下的法学教育革新:现实困境及基本路径”进行主题报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红星聚焦法学(Law)、经济学(Economy)、数字科学(Digital)的复合知识结构,以“数字经济时代LED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探索”为题阐明观点;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毅综合中外法学新兴学科的发展经验,针对“论中国法学新兴学科的生成与发展——以法社会学为分析视角”作主题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项焱结合本校法学教育改革成果,分享了“法学虚拟仿真一流课程建设实践与思考”的经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李佳飞则从《法律职业伦理》的课程教学实践出发,阐述了我国立法者职业伦理教育的三重维度,即基本的德性、恰当的知识、融贯的技术。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曦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供需不平衡的现状出发,分享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反思与机制完善”;上海财经大学薛清嘉围绕“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守正与出新”进行发言;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张超汉从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入手,分享了题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报告;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严阳从认识、理论教育、实践教学三方面分析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背景下‘国际法不确定性’对国际法教学的启示”;湖南大学法学院罗迎,从传统涉非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入手,作了题为“‘一带一路’建设下涉非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报告。 与会学者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分析了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强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向法治领域拓展,给中国和世界带来了许多新兴法律问题。中国法学应站在世界历史和全球思维的高度,加快推进国别法、比较法、国际法等涉外法学学科建设,及时回应世界之变带来的全球法治问题,为依法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法学智力支持,也为世界提供更多公共性法治理论产品,为发展中国家法治现代化提供中国经验,为世界法治文明格局发展提出中国主张,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奉献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中国力量。

    2022-12-1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