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国式民主 传导中国人权思想——“中国式民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召开
本报长沙3月26日电(记者赵嘉伟)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式民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26日在湖南长沙举办,参会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式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从理论上不断深化我国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通过介绍人权整合理论阐释了人权理论的发展方向,提出目前人权研究普遍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的特点,缺乏理论支撑。因此,他建议从系统论、目的场域理论、整合理论等五个维度出发,进行有机的体系化研究,推进中国人权理论体系的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志鹏则从中西不同类型的民主发展路径展开,提出民主是一种治理模式,西方的民主体现了非常强的资本主导倾向,而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许多与会专家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逻辑机理展开分析。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齐延平指出,中国式民主来源于中国的近现代史,在中国,民主就是民生,民生就是人权,与西方的民主和人权有根本不同。中国的人权发展靠着使命型政党的引领、国家统筹促建等五大机制,有效回应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面临的外部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学》杂志主编胡玉鸿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权底蕴”主题发言。他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极为重要的概念,它丰富了宪法文本之外的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同时突出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连续性和不间断性。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回答了“人权能够为民主做什么”的话题。他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保障参与权的有效行使来实现人民对民主的有效参与,通过参与权的有效保障和其在政治结构中的有效嵌入,有效防止民主的异化。在他看来,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的是一种以公众参与为核心要素的新型民主政治,其内涵和外延与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存在着不同的表达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它应当属于人类政治文明的一种新形态。
此外,专家还着重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人权保障优势。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陈佑武认为,中国式民主不仅是手段,也是目的,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机结合。中国式民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了人的自由和平等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
在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看来,与西方选举式民主不同,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更加广泛、直接、具体的民主,能够保障更多的人参与到治理中来,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毛俊响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中国式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主体广泛性和内容广泛性的统一、实质平等与程序平等的统一,具有促进政治和谐、提升治理效能、凝聚社会共识、增强人权保障、丰富人类政治文化多样性等多重价值。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杨清望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讨要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他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地方立法提供了逻辑基点,是地方立法的逻辑引领。他还提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过程中,要加强对民主权利的实践和保障。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为一切爱好自由与进步的人们所向往和追求。”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提出,在长达百余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把民主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为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新道路,丰富发展了人类政治文明多样性,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境界。
“中国式民主生于中国、长于中国,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鲁广锦表示,这次会议有来自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大家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背景,聚焦中国式民主的深刻内涵和发展路径,在学术话语的转化过程中,以润物细无声的话语传导了中国人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