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我国法律援助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及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等都得到不断加强。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法律援助仍然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国法律援助水平,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现行《法律援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不论从法律援助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效力还是从法律援助可能涉及的部门考虑,仅靠一部行政法规难以有效保障法律援助的顺利实施。因此,有必要加强法律援助立法工作,将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援助法律。从立法技术上讲,可以制定《法律援助法》。这部法律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有完善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民事法律援助制度、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规定;二是完善法律援助程序,以节省法律援助成本、提高法律援助效率,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三是主要条款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内容互相衔接配套,形成体系。
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仅限于三大诉讼中与当事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法律援助范围比较窄,使得许多案件得不到应有的援助。因此,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减少法律规定的漏洞和盲区,争取把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群体都涵盖进来。可以制定和完善特定社会群体的专门法律援助制度,如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包括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的设置和管理制度等。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是各级政府设立的地方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政府指定的专业律师、律师行业规定的义务开展法律援助的律师,数量相对较少,难以满足社会需要。针对这一问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多元化,积极吸纳法律援助机构的公职律师、其他律师行业的执业律师、政府机构从事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合理利用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学院师生等。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如建立法律援助人员的登记公开制度、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控管理、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等。
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渠道。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自基层财政拨款,但由于基层财政困难,很难在经济上予以有力支持,多数地方只给予少量的办公经费,法律援助所需的经费很难得到充分保障。为此,应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经费筹措机制。一是加大政府财政专项投入。进一步增加财政拨款和经费补助力度,争取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从行业律师收入中提取。可以按律师收入提取专项法律援助基金。三是建立社会公益基金和社会捐助机制。四是建立法律保险制度,让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购买法律保险。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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