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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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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时间:2018-05-2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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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市社保发〔2015〕30号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

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保险经办部门: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

发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154号)

文件规定,为保证我市2015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5 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

准为每人每年450 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

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 40 元,财

政补助410元。

二、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在7月1日开始进行毕业生批量停保业务,完

成停保处理的高校可直接申请在校老生的低保、重残信息审核确

认工作。

(二)新学期开学后只受理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业务。

(三)从 2015 年度开始,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上

不再贴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

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大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学

生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二)各高校要提前做好 2015 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协议医

院的选定工作,确保已完成缴费的大学生能够如期享受门诊统筹

医疗待遇。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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