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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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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我校2022年度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完成成果统计。

一、科研成果登记内容:2022年(11日至1231日期间)以“西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得批示或采纳的研究报告、专利及成果获奖等。

二、适用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聘任的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三、成果补充登记的具体工作安排:

1.各单位教职工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将2022年度未登记的成果按要求进行补充登记。已登记过但缺少证明材料的,在系统成果列表中找到成果补充提交即可,无需再次登记。

2.将论文、著作、获得批示或采纳的研究报告、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提交本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非教学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将上述原件直接提交科研处审核(校务楼A106室)。涉密的证明材料由作者通过线下报送科研处。

3.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照《西北政法大学学术成果分类评价和纵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试行)》(西法大校发﹝2022103号)和《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要点》(见附件2)并根据本院教职工提交的成果原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对教师填报提交的成果进行初审。

四、系统填报要求

(一)论文类成果:

1.中文论文:录入基本信息后,需拍照或扫描上传发表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部页。

    2.外文论文:录入基本信息后,需上传全文PDF及检索证明报告;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需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

   (二)著作类成果:录入信息后,需上传著作封面页、作者介绍页、目录页和版权页。

   (三)研究报告:录入基本信息后,需上传被批示或采纳证明以及成果全文。涉密的证明材料由作者通过线下报送科研处。

   (四)获奖:由学校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奖项,例如教育部、教育厅人文社科奖,省级、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系统,其他由教师个人申报并获奖的,由本人填报。

五、其他

系统认定的科研成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导师遴选、科研奖励评审、学院考核等业务的依据,系统内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未登记的成果不予认定,不作为以上业务依据。往年历史数据暂不在系统补登记。

请各单位教职工于20233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2022年度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在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韩星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要点.doc


科研处

20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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