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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首获国家级学科平台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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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成为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我校人权研究中心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我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国家级平台的重大突破。

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于2020年2月下旬启动,我校于4月初提交申报材料。中国人权研究会对申报高校提交的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初选出9家高校参与评审会。

10月30日,校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率队赴北京参加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遴选评审会。评审会上,孙国华就我校此次申报基地表态,校党委将全力支持校人权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发挥在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建成高质量的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杨宗科从基础建设情况、建设成效、优势特色和未来规划等4个方面对我校人权研究中心的建设情况作了汇报,并就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作答。经过紧张激烈的汇报与答辩,共有6家高校通过此次遴选。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成立是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此前,已有两批共8家高校获批成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14所获批的高校中,有11所部属高校,我校等3所高校为地方院校,我校也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西北布局的唯一高校。

我校从恢复招生伊始就开始人权法研究,2004年设立了人权法研究所,2007年增设国际人权法研究所,2014年参加了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评审,2016年成立了校内实体机构人权研究院,2019年整合校内多家研究机构组建了人权研究中心。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向巴平措曾先后到我校调研考察,对我校围绕服务国家人权发展战略和西北地区国家安全特殊需要,积极推动跨学科人权研究,在人权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供稿:人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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