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陕教高办〔2019〕2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申报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与类别
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9-2021年)》(见附件2)。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类。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项目,主要有学会专项和青年专项。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四、申报办法
1.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至xbzfjg@126.com。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提交一套。高教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由学校统一推荐。
2.申报时间: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周一)。
3.提交地点:高教研究所南校区行政楼A322。
4.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8182796
高教研究所
2019年8月24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