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8第10号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与条件
(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除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外,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本院其他专业学习,其中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仅限在本专业类别内转专业。
3、除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外,凡当年招生规模编制为三个班以上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编制为一个班专业学习的,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不受第1、2项有关成绩排名比例的限制。
4、除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外,凡申请转入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法学专业(反恐怖主义法方向)的学生,由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负责有关报名、遴选等工作,不受第1项有关成绩排名比例的限制。(详情请登录该院官网查询)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须为2017级各专业本科生。
2、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须参加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须明确所转入法学院的名称及培养类型。
2、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与其他专业类别相互之间不得转专业。各专业内不同专业方向之间不得转方向。
3、法学专业不开展各法学院及“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各培养类型间学生互转。
4、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留级生;专升本学生;各类定向生、委培生。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第3周(3月19日—23日),各学院向本院学生传达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转专业工作安排等有关事宜。
2、第4周(3月26日—3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二)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第5周(4月2日—6日),学院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的第一学期成绩单及本院同意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三)报教务处教务科。
4、第6、7、8周(4月9日—27日),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复核,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批准后,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教务处受理异议申请,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向学生下达书面通知。
对公示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会同被异议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取消当事人转专业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教务处在公示期满后发布公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5、第9、10、11周(4月30日—5月18日),教务处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维护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数据和第二学期选课数据及培养方案,并商转入学院办理学籍变动等转专业手续。学生本人应按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6、第14、15周前后(6月4日—15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教务办老师的指导下,按照学校选课安排进行选课。
7、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9月3日—7日),教务处审核所有转专业学生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及成绩情况,提出取消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各转出和转入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交接工作;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申办新的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转入学院教务办负责指导学生原、现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衔接工作(附件四)。
8、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9月10日—14日),教务处将全校转专业学生有关专业变动信息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电子标注。
三、有关工作要求及说明
1、本科生转专业制度是我校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的重要措施,但转换专业学习对学生适应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有较高要求,学生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往往会面临更大的学习压力,因此,要求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各项培养要求,结合自己的学习特点、专业兴趣、职业规划等因素,并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再行确定。
每位学生只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2、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核;如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有考试违纪或者成绩不合格情形的,将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
3、转专业的学生自第二学年进入转入专业学习。宿舍不变。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经审核达到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5、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转专业后可认定为相应必修课学分;其余课程按照课程属性分别认定为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学生未修的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必修课,由学生自行修读,并在其开设的次一学期开学初补缓考阶段,向转入学院申请参加课程考核。
6、学生申请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规定缴纳转入专业相关学习费用。
四、本通知中的有关安排如有变动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处网站有关信息。
附:1、各专业2017级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学生人数统计表
附件一:各专业2017级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学生人数统计表.xls
2、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二级学院同意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4、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衔接指导情况记录表
附件四: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衔接指导情况记录表(共2页).xls
教 务 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