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三•五”第一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7〕53号
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十三五”第一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西法大教发〔2017〕14号)及《关于公布我校“十三五”第一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西法大教发〔2017〕3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十三•五”第一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工作程序
验收工作分课程自查、学院专家评议、教务处综合预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等四个阶段。
(一)课程自查
项目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过程进行认真自查,填写 《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打印后一式三份连同课程建设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为保障结项材料版式的统一性,打印装订统一在北校区二楼打印室,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分类装订,相关费用从立项课程项目预算经费中支出;电子版须将课程建设成果及“结项申请书”一并刻录成光盘,并上传到“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于10月20日(周五)前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专家评议
各学院成立不少于3名专家参加的课程建设结项验收评审专家组,通过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评审和召开专门的评审会议听取课程组工作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课程立项以来的主要建设成效进行认真审核验收,并按照《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分表》(见附件2、3)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填入各门课程“结项申请书”相应位置,于10月28日(周六)以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交本学院课程建设检查验收报告及初审意见为“合格”的课程所有建设材料纸质版及光盘。
(三)教务处综合预审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评审意见及课程建设相关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并于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组织专家组通过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课程评估与验收。
(四)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务处的有关汇报,对课程建设结项验收情况进行审议,审议结果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向全校公布。
二、验收结果处理
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项目评估总分在60分以上者,验收结果为“合格”,准予结项,拨付经费;总分在60分以下者,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凡不合格的课程均应限期整改,再次验收合格后拨付建设经费。
附件:(附件材料不再下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1、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
2、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分表
3、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分表(实训课程、案例评析课程适用)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分表(实训课程、案例评析课程适用).xls
教务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