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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8年特色自编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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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doc

西法大教发〔2018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促进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教材和配套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特色自编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修订与新编相结合,重点建设专业课程、通识选修课程教材,鼓励并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一流专业、品牌专业开发教材,加强实践(实验、实训)类教材、在线精品课程等优化配套教材建设。

(二)改革创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鼓励编写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配合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教材结构与体系,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材呈现形式,积极建设立体化教材。

(三)特色鲜明。教材应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规划建设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品种丰富的教材体系,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需求。

二、立项范围

1.立项类型

本次教材分为系列教材和一般教材两个类别立项。系列教材指的是基于学生专业能力或者通识能力培养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教材开发理念与模式相同或者相近的3本以上教材组成的整体,也包括其中单本教材已经立项或者出版,仍可与后续所规划教材组成系列教材申报。

2.立项范围

1)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课教材,特别是紧缺教材、校企合作教材以及系列的实践、实验、实训类教材;

2)体现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一流专业,与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等“质量工程”项目相配套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教材;

3)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4)教学效果显著且选修比例高的全校通识选修课教材;

5)修订教材:已出版并在校内使用一届以上的各类教材及其它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应较好的教材;

3.已经入选国家规划教材和已出版有“马工程”教材的不再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

2.修订教材:对20161231日前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鼓励对已经立项建设过的教材进行修订。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相关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

3.主编资格要求:主编应讲授该课程3年以上,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绩;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编写教材的经验,能保证按时完成编写工作。综合条件较好的教师也可以破格担任主编。学校鼓励联合兄弟院校的同类课程教师参与教材编写,鼓励联合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材编写。

4.同一主编限申报1项教材立项。

5.申报的特色自编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权益

(一)申报程序

1.教师须认真填写《西北政法大学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对国内已出版的同类教材情况作出分析,提出自编教材的改革目标和特色。并提供所编教材的内容简介、章节目录;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立项系列教材,申报负责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附件2),同时提供单本教材《西北政法大学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所在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有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初审通过后,由学院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特色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其连同申请书、计划表与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对初审通过的立项申请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立项。

(二)相关权益

对于获得本次立项的自编教材,还享有如下权利:

1.立项教材将在“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遴选中给予重点推荐。

2.立项教材将优先推荐参与各级教材评优工作。

3.得到立项的立体化教材,学校将优先鼓励建设相应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网络课程,并优先鼓励推行教育教学改革。

4.学院应适当为教材的编写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条件支持。

五、项目管理与结项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建设时间从201841日—20181130日。立项的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高质量地完成。

(二)凡经立项建设的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六、立项数额及资助经费

学校计划立项建设20部教材,每部教材资助2万元编写经费。获准立项后拨付经费的50%,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再拨付经费的50%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326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fjyk2273@126.com

联系人:穆旋;联系电话:88182311

附件:(附件材料不再下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1.西北政法大学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doc

2.西北政法大学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doc

3.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特色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特色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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