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办理学校固定资产增加、调拨、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四、组织全校教学、实验室、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
五、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登记以及办理退休教职工资产清退收缴工作;
六、建立学校固定资产账薄、卡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二维码管理,协助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建立二级台账;
七、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置建议并根据处置程序办理固定资产拍卖和下账手续;
八、负责学校资产年报、月报、教学科研数据的统计汇总及报送工作;
九、负责资产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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