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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召开“环境史视角下的中国环境检察制度探索”主题讲座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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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召开“环境史视角下的中国环境检察制度探索”主题讲座

2023年10月16日下午,“环境史视角下的中国环境检察制度探索”主题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056智慧教室举办。本次讲座是《企业环境法律实务》课程的实践环节,邀请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二级检察官助理王永亮主讲,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崇敬点评,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雅萍副教授主持,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修读《企业环境责任法律实务》课程的同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同学积极参加本次讲座。

李雅萍老师进行开场致辞并代表听讲研究生欢迎两位检察官的到来,并表示这次讲座对于学生们来说是一场难得的实践之旅,学生平日专研书本,对实务方面比较陌生,希望这次两位检察官的分享能提升同学们对实践的认知。

王永亮从小学语文课本中的《黄河象》切入,联系到2020年的西双版纳“一路‘象’北”事件,对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导致的大象栖息地几千年来向南退缩,到随着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大象又开始出现北移趋势的过程做了分析和介绍,提出这是一个人类与大自然相处模式变化的一个鲜明案例。又从《伐崇令》《管子》《荀子》《秦律·田律》等古代文献入手,指出我国古代已经具备将大自然视为需要保护的珍稀资源的环保意识,但这种环保意识主要导向节制利用自然,给自然留下自我修复的空间,但是缺乏一套完整的系统生态理念和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意识,因此几千年中国的自然环境仍然整体上呈恶化趋势。现代环境保护主义随着工业革命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寂静的春天》一书初版而兴起,推动了世界环保事业发展,为我国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制度构建提供了丰富经验。但也出现了政治化和极端化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科学判断。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先进环保理念指引下,以公益诉讼制度为代表的中国环境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成为中国重大改革推行模式的一个典型样本。

随后,王永亮检察官着重介绍了正在进行的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探索,包括设立跨区划检察院的考量和意义,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的作用和背后的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理念,特别是着重介绍了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正在启动的“‘1+N’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公益保护机制”,为全社会参与环境检察事业提供了有效渠道。最后,王永亮检察官介绍了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公益诉讼系列案等4个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案例的办理情况和意义,展示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初步成果。

作为小结,王永亮检察官提出了一个问题供同学们共同思考,“黄河清,天下宁”是客观的规律还是古人的迷信?王永亮检察官认为,随着“三北防护林体系”等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地给自然“还账”等大型环保工程的发展,将推动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治理。如果随着水土流失得到控制,黄河水又开始有了变清的趋势,那必然代表着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的发展水平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种治理能力也将辐射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因此,“黄河清,天下宁”在新时代有了新的现实意义。

点评环节,南崇敬检察长对王永亮检察官的分享进行了总结与深化,再次回到母校,望着台下年轻的面孔,他的内心十分激动,感慨万千,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同学们的就业与人生规划提出了十分诚挚且有针对性的建议,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殷切期盼。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同学们收获了平日校园里学习不到的知识,检察官也展示了多年来为环境检察制度改革所作的不懈努力与取得的优秀成果。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改革永远在路上,学习亦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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