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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训工作的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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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训工作的通知

2021级法律硕士(法学)

为保障各位法律硕士实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和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以及学校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够采取线下实训的研究生,一是按照学院安排,根据各单位用人情况,统一安排进行实训(统一安排的单位见后续名单);二是自主联系实训单位完成实训自主联系实训单位的研究生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灵活开展实训活动,务必保证自身健康安全。

二、无法参加线下实训的研究生,采取线上阅读司法判例、线上观看庭审或参加导师课题研究等,在责任导师的指导下开展讨论,撰写实训报告等形式,完成实训教学工作。实训替代方案见附件。

三、符合免实训条件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交免实训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9月25日前办理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实训替代方案(试行)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2年910

附件: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实训替代方案

(试行)

为妥善安排无法参加线下实训研究生的实务训练工作,经学院研究,特制订实务训练替代方案如下:

一、阅读司法案例,在责任导师的指导下讨论,撰写案例研习报告;

二、线上观看庭审,掌握诉讼程序的流程和调查取证的方法;线上观看代理或辩护,熟悉代理词、辩护词的写作,在责任导师指导下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文书的撰写;

三、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的,可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如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并经导师认定符合预期要求,需要提交立项证明、导师签字的证明和完成项目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折抵实训。

四、研究生选用实训替代方案的,实训结束,至少需提交经过责任导师签字认可的6篇研习报告。

五、未尽事宜,待研究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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