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第六学生党支部开展学习“枫桥式”特色创建的理论解读与实践模式主题党日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前,全国各地积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代表的社会治理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枫桥式”特色创建,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努力实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11月23日,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第六学生党支部开展“学习‘枫桥式’特色创建的理论解读与实践模式”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开始,由党支部书记张一川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枫桥经验”来源。“枫桥式”特色创建发源于“枫桥经验”的诞生地浙江省诸暨市,尤其是诸暨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领域。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式要从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实现基层社会和谐、提升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注重创新发展等多方面进行。推动“枫桥式”特色创建,要注重创建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方面,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枫桥式”特色创建意义重大,其覆盖面广,涉及种类多样,层次全面,“枫桥式”特色创建源于“枫桥经验”,其在地域上的延伸,职能上的拓展,扎根社会基层,贴近百姓生活,已然使其成为基层治理能力与水平的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与手段。
通过本次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支部各位同志对于基层治理理念与模式的认知,为大家积累更多的基层治理理论知识,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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